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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14 |浏览次数:24
本报讯辽沈晚报记者张阿春报道2020年至2021年冬季采暖期即将到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致广大燃煤供暖单位的一封信》,要求燃煤供暖单位做好燃煤污染治理相关工作。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等违法行为将受到严重查处。
按照要求,正式运行期间坚决杜绝以污染治理设施调试为由导致的烟气超标排放。同时要科学调整锅炉负荷,合理做好燃煤锅炉启用计划,避免在夜间22点至次日7点期间大气扩散不好的时段频繁启停燃煤锅炉。
额定热功率:1.4MW ~ 21MW
额定压力:< 1.6 Mpa
额定蒸发量:2t/h ~ 30t/h
额定蒸发量:1~10t/h
额定压力:< 2.5MPa
额定蒸发量:30t/h
额定压力:1.25MPa